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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深入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全面依法治区各项安排部署,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与“水环境治理攻坚行动”“老旧小区改造”“城市管理精细化提升”“城市运行安全”等重点工作充分融合,持续固化机制、细化举措、严格管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不断健全城市管理法规体系和行政决策机制,法治政府建设水平得到了进一步提升。现将我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和2024年工作安排报告如下。
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统筹安排部署,强化领导责任
一是明确目标任务。根据区法治政府建设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要点,结合城市管理工作实际,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健全行政决策机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等内容制定了我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明确了工作方向和重点任务,为全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提供了有力遵循。
二是强化领导责任。充分发挥局党组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集中领导作用,健全了机构设置,配齐了专职人员,由局法宣股牵头负责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局领导班子定期听取工作进展汇报,及时梳理存在问题,研究下步工作措施,不断把本单位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三是落实集体学法制度。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强化法治教育培训,通过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局长办公会等形式,坚持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内重要法规制度,学习城市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方针,组织开展百万网民学法律、学法达人勇闯关法律知识网络竞赛等普法学习活动,有效提高了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优化管理、维护稳定的能力。
(二)严格依法行政,筑牢法治根基
以规范执法行为为核心,突出问题导向,健全管理规范,大力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筑牢依法行政的坚实根基。
一是积极健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按照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示范创建活动要求,逐一对照指标体系,认真查漏补缺,优化并完善了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主动公开了执法主体、执法人员信息、执法流程图等内容。为进一步规范城管执法行为、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奠定了制度基础。
二是保障执法装备配备。严格落实城市管理执法制式服装配备标准,实现全部在编在岗行政执法人员统一着制式服装,佩戴统一标志标识,执法人员的形象得到进一步提升。同时,为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为行政执法人员配备了执法记录仪,保障了日常执法需要。
三是严格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始终认真贯彻持证执法制度,坚决杜绝无证执法现象,严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审查,积极组织参加相关法律知识培训和行政执法证考试,目前我局行政执法人员已全部持有《江西省行政执法证》。结合党风廉政教育,在全区城管执法队伍中持续深入开展作风教育整顿,紧盯“小鬼难缠”“中梗阻”等影响城管执法队伍形象和执法效能的问题,固化了“法制学习”“作风督查”“监督问责”等监督管理制度,常态化开展“以案说法”“警示教育”,每周例会进行作风讲评,不定期对各执法中队和内设股室进行作风督查,在严格的作风整顿中进一步净化了全区城管执法队伍。并以日常管理为抓手,细化了“着装仪容、军事训练、内务卫生、执法用语、执法方式”等管理举措,持续保持了严的总基调,采取军事化管理的模式,在执法队员中经常性开展队列训练、队列会操,进一步规范了执法人员行为举止。全区城管执法队伍形象不断提升,文明执法、依法执法、热情执法、微笑执法成为新常态。
四是落实法律顾问工作制度。积极推进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与江西明实律师事务所签订了《法律顾问聘用合同》,充分发挥律师在重大行政决定中参谋助手作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的能力。
五是严格规范性文件管理。落实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为城市管理工作迈向长效化、规范化奠定了制度基础。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和自查自纠工作,对于违反法规政策、超出有效期的予以修改或清理,不断提升规范性文件管理水平。
(三)加强业务培训,提升执法效能
以强化业务培训为抓手,加大对一线城管执法人员的培训教育力度,提升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努力锻造一支作风优良、依法履职、人民满意的新时代城市管理执法队伍。
一是开展执法服务水平提升年活动。围绕制度建设、队伍建设、服务效能等方面对活动内容进行了再细化,以开展活动促推全局城管执法服务效能再上新台阶。
二是开展行政执法制度建设。加强城管一线执法工作的检查指导,面向各镇、街(园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队印发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创建活动指导意见。统一规范了全区城市管理执法文书示范文本,积极推动建立统一的执法文书制作标准。组织开展全区范围内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有力提升了城管执法文书制作水平。
三是开展城管队伍业务培训工作。组织全局执法人员进行军事化训练,并请专业人员进行城管执法人员讲授城管执法领域相关法律知识、业务技巧,探讨城管执法新理念、新方向,有力提升了全区城管执法人员的业务素养。
(四)强化普法宣传,营造守法氛围
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以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城市管理新格局为目标,将法治教育培训和普法宣传贯穿于日常工作之中,营造了知法守法的良好氛围。
一是深入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印发了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全体干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重要论述精神,开展机关干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知识考试。聚焦总则编和分则编热点内容形成普法宣传材料,并深入社区开展宣讲工作,有力推动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宣传贯彻活动的有序开展。
二是开展法律进社区、进企业活动。城市执法人员走上街头开展普法宣传工作,利用宣传展板、印发彩页、大型电子显示屏等方式对《南昌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等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大力宣传,面向群众科普用水及燃气安全知识,营造了良好法治宣传氛围。
(五)优化营商环境,化解矛盾纠纷
把优化营商环境摆在突出位置,简化了“污水排放许可证”办理程序,推行“容缺办理”“承诺办理”“上门办理”等便民审批机制,让商户办理污水排放许可证更加方便快捷。2023年以来,为企业或个人商户咨询解答城市排水许可事宜1500余人次,累计办理排水证1131件,同比提高669%,其中主动上门办理300余件,真正打通了群众办事“最后一公里”。同时,不断拓展“互联网+政务服务”“双随机十监管”,完成“两个清单”数据录入,打通信息孤岛,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努力增强办事群众的幸福感。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执法力量不足。目前我区城管执法编制数量为74人,且年龄结构老化现象严重,离万分之六比例配备执法人员的标准缺口较大,为此采取了扩招协管员的方式补充执法力量,但协管员素质参差不齐,在落实“执法服务化、管理网格化”等方面存在差距,加之不同镇街、园区的协管员待遇不同,“同工不同酬”的现象也影响了协管员队伍的稳定性。且在编执法人员长期在基层一线执法,直面人民群众,责任大、压力大,做的事多、挨的批评多,但由于编制职数问题,晋升遇到了天花板后,导致在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上有所下滑,人员“想干事、干成事”与“没出路、难晋升”的矛盾突出。
(二)责权关系还未完全理顺。2019年我区探索了城管执法体制改革,一次性将人员、执法权限下沉至镇街、园区属地,但责权关系还未完全理顺,区级执法大队与属地中队仍有责权上的交叉,存在多头管理的现象。同时属地责任还未压实,面对市级考核,压力都落在区城管执法局,没有真正传导给属地,导致在应对市级考核时出现了“剃头挑子一头热”的怪象。
(三)法治学习不够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不够深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实施行政管理的能力有待进一步增强。
三、主要负责人履行职责情况
(一)以“德”立身,强化思想政治建设
一是强化学习,不断提升党性修养。坚持把理论学习与工作实践有机结合,系统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中央、省、市改革发展相关文件精神,通过学习,持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特别是立足城市管理工作需要,认真学习了城市管理相关法规和业务知识,并采用多种方式和途径开展了深入而广泛的调查研究,为更快更好履职尽责打下了坚实基础。
二是以身作则,全力坚持政治原则。自觉维护领导班子团结,坚持民主集中制,重大工作都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审定,重要事项及时向区领导请示报告,不搞独断专行、一言堂,更不搞暗箱操作。同时自觉接受区委、区人大、区政协及各方的监督。在职权范围内积极大胆作为,做到了制度之内“不缺位”,制度之外“不越位”。
三是强化阵地,突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责任制,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纳入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目标管理。通过“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严格责任考核”等方式,抓党员干部学习、抓舆论宣传引导,真正让法治政府建设贯穿城管执法工作全过程。
(二)以“能”尽职,突出工作成效
一是探索城管队员管卫生新举措。按照“突出一线、加强融合”的工作原则,结合执法队员一线执法工作特点,将城管执法工作与市容环卫督查工作有机融合,创新推行“城管队员管卫生”新举措,对全区571名一线城管执法队员明确了道路卫生管理责任,并常态化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通报,压紧压实责任。城管队员管卫生举措推行以来,有效解决了路面白色垃圾、垃圾桶满溢等动态环境卫生,全区主次干道卫生水平显著提升。
二是破解老旧小区改造窨井设置多难题。针对以往老旧小区雨污管网改造窨井设置随意,杂乱繁多,不仅增加改造成本,也给后期管养造成了负担的难题,通过设计先行、控制总量、统一标准,联合施工、设计、监理、社区等单位部门逐一对改造小区进行现场勘测,按照“一小区一方案”的原则,对老旧小区窨井设置进行优化设计。全年66个老旧小区改造累计优化窨井设置1769个,节约改造资金高达707.6万元,每年减少维护管养成本40余万元,形成了“改造用心、后期省心”的良性循环。
(三)以“勤”尽责,突出岗位职责
一是专注投入。面对城市管理工作,常怀“本领恐慌”,常有“能力危机”,常找“自身差距”,各项工作都能用心思考、精心筹划,小到日常环卫保洁、大到民生实事项目,都能够想到、走到、管理到。一年来,扎实推进市容环境整治20余次,督促清理城中村及开放式社区卫生死角17900余处;深入开展市政设施到边到角治理,整治49条道路各类设施问题3957处;探索“以花治裸”“席地而坐”等园林绿化新型管理模式,丹霞文体公园成为我区席地而坐的示范点。二是严格督导。采取“线上数字城管监测+线下路面督查巡查”相结合的方式,严格开展城市管理督查考核工作,全年下派案件319516件,整改案件数316125件,整改率97.85%。三是科技融合。大力推动智慧城管平台上线运行,依托平台综合执法感知、物联智慧环卫感知、智慧工地等功能,安装500路天网探头、20个高空瞭望摄像头、20余台车载一体化监测平台、300余套垃圾桶监测感应设备、20套公厕异味感知设备、40余套工地扬尘监测设备,下发单兵执法设备30余套、智能定位手环360余个,以智能化监管为手段,落实更加严格的定人、定点、定责管理,推动扬尘污染防治、环卫人员见勤率等管理难点工作更加高效,形成“全天候、全时段”动态管理模式,实现问题发现、派送、处置、考核的闭环管理。
(四)以“绩”为民,强化政绩观念
城市管理工作涉及百姓的日常生活,是一项“接地气”的工作,容不得半点虚假,需要时刻保持“为民管理”的初心。在各项工作中,我始终把“为民”放在首要位置。深入推进66个老旧小区改造任务,积极探索“设计共谋、施工共管、效果共评”改造新模式,小区居民满意度不断提升;大力破解背街小巷环境脏乱难题,完成洪钢商业街、洪钢卫生院路等18条背街小巷整治,背街小巷环境水平进一步提升;以“路域整治”为抓手,不断完善农村公路基础设施,完成志强路罗家段“白改黑”路面维修提升整治,有效解决村民出行难题。坚持“以绿造景、以绿休闲”的惠民工作思路,以城市休闲空间建设、道路绿化提升为抓手,持续完善全区绿色休闲空间,新建3个城市休闲空间、2个小游园、4条绿道,市民休闲休憩去处更多;紧盯市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停车难问题,加快推进停车场建设项目,推进完成3200个新建停车泊位建设以及民园路绿色智慧停车场、北京东路与新桃路交叉口停车场建设,有效缓解周边居民停车难题;紧盯部分路段拥堵,影响居民出行问题,以道路渠化改造为抓手,坚持能改尽改原则,对洪都大道北京东路口、顺外路上海路口等进行改造,进一步缓解交通出行拥堵问题。
(五)以“廉”为本,强化使命初心
严格遵守中央、省、市、区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自觉对照中央“三严三实”要求,强化自律意识,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没有出现违反各项规定的行为。坚持严于律己。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区的有关规定,筑牢防线、坚守底线、不触红线,要求党员干部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严禁党员干部做的,自己坚决不做。对亲属和身边的工作人员从严要求,从未利用职权为他们谋取个人利益。不收受他人礼金,不出入高消费场所。真正做到了不正之风不染,不义之财不取,不法之事不做,经得起组织和群众的考验。坚持依法行政。无论是面对干部、群众,还是朋友,都能做到坚持按规定程序办事,杜绝了以亲疏、贵贱区分处理问题导致违法违纪的现象。同时,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一岗双责”制度,加强了全局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廉政教育。
四、有关意见建议
无。
五、2024年工作安排
下一步,我局将紧密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全面依法治市的安排部署,切实担当作为,加快职能转变,努力为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谱写新时代追赶超越新篇章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一)坚持把公正文明理念贯穿行政执法全过程。全面推进行政执法制度建设,健全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机制和常态化的责任追究机制,通过开展执法责任制抽查检查、执法案卷评查、执法评议考核等方式,切实加强对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日常监督指导,不断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二)继续加大法治教育培训力度。采取执法人员集中培训、城管微课堂等多种方式,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等法律法规进行深入宣贯,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逐步推行执法规范化、标准化,确保城管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文明执法。
(三)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程序。强化对行政决策程序的刚性约束。坚持重大行政决策集体审议,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和法制化,确保履行行政职能过程中无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现象。
(四)健全依法预防和化解纠纷机制。及时办理回复群众投诉、建议,回应社会热点关切,完成好12345市长热线投诉件办理工作,推动行政效能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