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2009年,我委根据《条例》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备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7〕54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08〕36号)精神,我委成立了以华克萍主任为组长,分管副主任陈娟为副组长,办公室主任宋建萍、副主任胡国根、未红仁等为成员的信息公开领导机构,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人口计生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范围,我委开展了信息清理和目录编制工作,使我委政府信息发布制度不断完善,当年公开信息110条。公开信息呈现三个特点:一是公开信息的内容充实。进一步明确政务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和制度等,做好政务公开以及已公开内容的存档备查、备案等工作。二是公开信息的时间及时。针对公开信息项目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三是政府信息公开重点突出。坚持把群众和基层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信息公开,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机关无依申请公开事项。
四、复议和诉讼情况
按照《条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2009年,针对本委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0件,行政诉讼案件0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