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提升监管执法效能,持续推动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应急管理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按照《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江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进一步提升监管执法质效的实施意见》和《江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全省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工作的通知》(赣应急字2024〕140号)要求,结合我区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pc28预测
应急管理局2025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现将本计划进行公开:
一、监督检查对象
(一)工贸企业重点监督检查企业名单(72家)
南昌通威饲料有限公司、南昌福德隆实业有限公司、南昌统一企业有限公司、江西娃哈哈饮料有限公司、江西卡拉多食品有限公司、南昌亚东水泥有限公司、江西省中恒混凝土有限公司、中建商品混凝土江西有限公司、南昌天堃混凝土有限公司、江西宏成嘉业建材有限公司、南昌青瀚达建材有限公司、南昌江越建材有限公司、江西省兆驰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天亮食品有限公司、南昌联鑫实业有限公司、新源仓储、江西豪驰实业有限公司、南昌东申针织制衣有限公司、江西德高实业有限公司、南昌泽林实业有限公司、江西省博涵进出口有限公司、南昌尚利德针织服饰有限公司、南昌涌泉制衣有限公司、江西尚嘉实业有限公司、南昌新宇制衣有限公司、南昌泰顺制衣有限公司、江西优晟服装有限公司、南昌斯普林制衣有限公司、南昌华章服装有限公司、南昌佰能服装有限公司、江西华迅实业有限公司、南昌市勇发实业有限公司、南昌康隆制衣有限公司、南昌晨迹制衣有限公司、南昌力烁制衣有限公司、南昌宏旭制衣有限公司、南昌华喜针织服饰有限公司、南昌浪登服饰有限公司、南昌庭轩制衣有限公司、南昌市唐鑫服装有限公司、南昌新成梦服装有限公司、江西省南油钢管开发有限公司、江西光明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南昌鑫源消防设备工程有限公司、江西省绿野汽车照明有限公司、江西印刷股份有限公司、南昌欣磊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江西晶众腾光电有限公司、江西千叶彩印有限公司、江西友铭彩印包装有限公司、江西昌东包装有限公司、南昌成功服装有限公司、南昌豪迈服饰有限公司、南昌市广力服饰有限公司、南昌市金诚制衣有限公司、南昌市兴隆制衣有限公司、南昌市亿旭德制衣有限公司、江西万宝医药包装有限公司、江西卓宇服装有限公司、南昌市鑫阳针织制衣有限公司、南昌市长征针织制衣有限公司、南昌市华东针织有限公司、南昌市永瑞制衣有限公司、南昌棉鸿实业有限公司、南昌市胜隆针织制衣有限公司、南昌市凯裕服饰有限公司、南昌新田制衣有限公司、南昌鲁安针织服饰有限公司、江西佳旺服饰有限公司、江西开源包装有限公司、江西国桥实业有限公司、南昌铁路通信信号厂有限公司。
(二)工贸企业一般监督检查企业名单(46家)
南昌洺浩制衣有限公司、南昌尚莱资服饰有限公司、南昌市露高铭制衣有限公司、南昌鑫晴制衣有限公司、南昌琪壹实业有限公司、南昌市忠辉制衣有限公司、南昌市梓渲纺织有限公司、南昌昂然制衣有限公司、江西鸿腾服装有限公司、南昌市正鸿实业有限公司、南昌市盛秀服饰有限公司、江西瑞坤服装有限公司、江西蓝波湾制衣有限公司、南昌金坚威实业有限公司、南昌升恒制衣有限公司、南昌力天制衣有限公司、南昌宝杰服装有限公司、南昌仁弘制衣有限公司、南昌福众服饰有限公司、南昌洪浩纺织有限公司、南昌市钧垚服装有限公司、江西郎伊服装有限公司、南昌孙氏卓业实业有限公司、南昌市龙达纸业有限公司、江西风悦针织服装有限公司、南昌市日纺制衣有限公司、南昌隆涵服饰有限公司、南昌市习高实业有限公司、南昌景超针织服装有限公司、南昌吉诚制衣有限公司、江西诚骏服装有限公司、南昌搏梦制衣有限公司、南昌国起服饰有限公司、南昌百盛针织制衣有限公司、江西云舟服装有限公司、南昌市格瑞特服饰有限公司、南昌市中运服装有限公司、江西雅苑制衣有限公司、南昌康乾服饰有限公司、南昌宇涵服装有限公司、南昌市旺鑫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南昌龙晟实业有限公司、南昌酷腾服饰有限公司、南昌丰益行制衣有限公司、南昌市世豪制衣有限公司、南昌国邦针织服饰有限公司。
(三)危化品重点监督检查企业名单(共46家)
江西昌九康平气体有限公司、南昌市昊柯能源有限公司高新大道加油站、南昌富昌城东石油有限公司、华润三九(南昌)药业有限公司、中石化东昌加油站、南昌洪城加油城辛家庵加油站、南昌公交石油有限责任公司(解放东路辛家庵)、南昌公交公司民营加油站、中石化枫下加油站、南昌来瑞投资有限公司京南加油站、中石化罗家加油站、南昌江达化学有限公司、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南昌绿洲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中石化黄城加油站、江西车仆实业有限公司、南昌远达医用气体厂、江西昌轩实业有限公司、江西六君实业有限公司、南昌市艾山实业有限公司、江西力宏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南昌远洲实业有限公司、南昌市昌九化工物资有限公司、南昌市国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江西圣端贸易有限公司、南昌市峰南仪贸易有限公司、南昌中鼎科学仪器有限公司、南昌聚铝科技有限公司、江西青氨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南昌市中宝新材料有限公司、南昌长力二次资源销售有限公司、中石化创世纪加油站、中石化临江商务区加油站、南昌未氏物资有限公司、南昌跃达气体实业有限公司、中石化洪大加油站、江西胜可威新材料有限公司、南昌衡青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南昌淦超蛇骨药业有限公司、南昌康平远达气体实业有限公司、南吉化学工业有限公司、江西新百丰实业有限公司、南昌木仓环保有限公司、江西汇康实业有限公司、南昌汇龙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江西圣济药业有限公司。
(四)危化品一般监督检查企业(共20家)
南昌佳潭茂科技有限公司、江西聚安化工有限公司、江西海一机电设备科技有限公司、东莞市慧心贸易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江西赤霄科技有限公司、江西洪榕新材料有限公司、江西东昕实业有限公司、江西江氨环保有限公司、普剂化工科技(南昌)有限公司、江西萨拉丁制冷设备有限公司、江西顺沃贸易有限公司、南昌精科科学仪器有限公司、江西盛德凯胶黏剂有限公司、南昌浩祥仪器有限公司、江西扬创环保有限公司、南昌市锦冠科技贸易有限公司、江西洪强实业有限公司、江西昀析仪电科技有限公司、江西信氨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江西德旭化工有限公司。
(五)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共1家)
南昌市pc28预测 育安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二、监督检查内容
监督检查内容分为通用监督检查事项和重点监督事项两大类。
(一)通用监督检查事项
1.主要负责人履行职责情况;
2.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情况;
3.安全费用提取、安责险投保等安全投入保障情况;
4.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人员设置配备及规章制度制定与执行情况;
5.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以及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6.安全生产证照、建设项目安全评价及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情况,是否存在未批先建、非法违法生产等情况;
7.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设备运行情况;
8.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情况;
9.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10.危险场所与员工宿舍安全距离及安全出口管理情况;
11.危险作业安全管理情况;
12.劳动防护用品管理情况;
13.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出租管理情况;
14.事故风险及应急措施告知情况;
15.应急准备工作情况,含预案制修定和备案、应急演练、应急队伍、应急物资和应急值班等情况。
(二)工贸重点监督事项
1.通用事项4条
(1)是否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是否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2)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
(3)金属冶炼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按照规定经考核合格;
(4)直接关系生产安全的监控、报警、防护等设施、设备、装置,是否保证正常运行、使用,是否失效或者无效。
2.冶金行业企业重点检查事项8条
(1)会议室、活动室、休息室、操作室、交接班室、更衣室(含澡堂)等6类人员聚集场所,以及钢铁水罐冷(热)修工位设置在铁水、钢水、液渣吊运跨的地坪区域内的;
(2)生产期间冶炼、精炼和铸造生产区域的事故坑、炉下渣坑,以及熔融金属泄漏和喷溅影响范围内的炉前平台、炉基区域、厂房内吊运和地面运输通道等6类区域存在积水的;
(3)炼钢连铸流程未设置事故钢水罐、中间罐漏钢坑(槽)、中间罐溢流坑(槽)、漏钢回转溜槽,或者模铸流程未设置事故钢水罐(坑、槽)的;
(4)转炉、电弧炉、AOD炉、LF炉、RH炉、VOD炉等炼钢炉的水冷元件未设置出水温度、进出水流量差等监测报警装置,或者监测报警装置未与炉体倾动、氧(副)枪自动提升、电极自动断电和升起装置联锁的;
(5)高炉生产期间炉顶工作压力设定值超过设计文件规定的最高工作压力,或者炉顶工作压力监测装置未与炉顶放散阀联锁,或者炉顶放散阀的联锁放散压力设定值超过设备设计压力值的;
(6)煤气生产、回收净化、加压混合、储存、使用设施附近的会议室、活动室、休息室、操作室、交接班室、更衣室等6类人员聚集场所,以及可能发生煤气泄漏、积聚的场所和部位未设置固定式一氧化碳浓度监测报警装置,或者监测数据未接入24小时有人值守场所的;
(7)加热炉、煤气柜、除尘器、加压机、烘烤器等设施,以及进入车间前的煤气管道未安装隔断装置的;
(8)正压煤气输配管线水封式排水器的最高封堵煤气压力小于30kPa,或者同一煤气管道隔断装置的两侧共用一个排水器,或者不同煤气管道排水器上部的排水管连通,或者不同介质的煤气管道共用一个排水器的。
3.建材行业企业重点检查事项8条
(1)煤磨袋式收尘器、煤粉仓未设置温度和固定式一氧化碳浓度监测报警装置,或者未设置气体灭火装置的;
(2)筒型储库人工清库作业未落实清库方案中防止高处坠落、坍塌等安全措施的;
(3)水泥企业电石渣原料筒型储库未设置固定式可燃气体浓度监测报警装置,或者监测报警装置未与事故通风装置联锁的;
(4)进入筒型储库、焙烧窑、预热器旋风筒、分解炉、竖炉、篦冷机、磨机、破碎机前,未对可能意外启动的设备和涌入的物料、高温气体、有毒有害气体等采取隔离措施,或者未落实防止高处坠落、坍塌等安全措施的;
(5)采用预混燃烧方式的燃气窑炉(热发生炉煤气窑炉除外)的燃气总管是否设置管道压力监测报警装置,监测报警装置是否与紧急自动切断装置联锁的;
(6)制氢站、氮氢保护气体配气间、燃气配气间等3类场所未设置固定式可燃气体浓度监测报警装置的;
(7)电熔制品电炉的水冷设备失效的;
(8)玻璃窑炉、玻璃锡槽等设备未设置水冷和风冷保护系统的监测报警装置的。
4.机械行业企业重点检查事项7条
(1)会议室、活动室、休息室、更衣室、交接班室等5类人员聚集场所设置在熔融金属吊运跨或者浇注跨的地坪区域内的;
(2)铸造用熔炼炉、精炼炉、保温炉未设置紧急排放和应急储存设施的;
(3)生产期间铸造用熔炼炉、精炼炉、保温炉的炉底、炉坑和事故坑,以及熔融金属泄漏、喷溅影响范围内的炉前平台、炉基区域、造型地坑、浇注作业坑和熔融金属转运通道等8类区域存在积水的;
(4)铸造用熔炼炉、精炼炉、压铸机、氧枪的冷却水系统未设置出水温度、进出水流量差监测报警装置,或者监测报警装置未与熔融金属加热、输送控制系统联锁的;
(5)使用煤气(天然气)的燃烧装置的燃气总管是否设置管道压力监测报警装置,监测报警装置是否与紧急自动切断装置联锁,燃烧装置是否设置火焰监测和熄火保护系统的;
(6)使用可燃性有机溶剂清洗设备设施、工装器具、地面时,是否采取防止可燃气体在周边密闭或者半密闭空间内积聚措施的;
(7)使用非水性漆的调漆间、喷漆室是否设置固定式可燃气体浓度监测报警装置或者通风设施的。
5.轻工行业企业重点检查事项7条:
(1)食品制造企业烘制、油炸设备未设置防过热自动切断装置的;
(2)白酒勾兑、灌装场所和酒库未设置固定式乙醇蒸气浓度监测报警装置,或者监测报警装置未与通风设施联锁的;
(3)日用玻璃、陶瓷制造企业采用预混燃烧方式的燃气窑炉(热发生炉煤气窑炉除外)的燃气总管未设置管道压力监测报警装置,或者监测报警装置未与紧急自动切断装置联锁的;
(4)纸浆制造、造纸企业使用蒸气、明火直接加热钢瓶汽化液氯的;
(5)日用玻璃制造企业玻璃窑炉的冷却保护系统未设置监测报警装置的;
(6)使用非水性漆的调漆间、喷漆室是否设置固定式可燃气体浓度监测报警装置或者通风设施的;
(7)锂离子电池储存仓库未对故障电池采取有效物理隔离措施的。
6.纺织行业企业重点检查事项2条
(1)纱、线、织物加工的烧毛、开幅、烘干等热定型工艺的汽化室、燃气贮罐、储油罐、热媒炉,未与生产加工等人员聚集场所隔开或者单独设置的;
(2)保险粉、双氧水、次氯酸钠、亚氯酸钠、雕白粉(吊白块)与禁忌物料混合储存,或者保险粉储存场所未采取防水防潮措施的。
7.存在粉尘爆炸危险企业重点检查事项10条
(1)粉尘爆炸危险场所设置在非框架结构的多层建(构)筑物内,或者粉尘爆炸危险场所内设有员工宿舍、会议室、办公室、休息室等人员聚集场所的;
(2)不同类别的可燃性粉尘、可燃性粉尘与可燃气体等易加剧爆炸危险的介质共用一套除尘系统,或者不同建(构)筑物、不同防火分区共用一套除尘系统、除尘系统互联互通的;
(3)干式除尘系统未采取泄爆、惰化、抑爆等任一种爆炸防控措施的;
(4)除尘系统采用重力沉降室除尘,或者采用干式巷道式构筑物作为除尘风道;
(5)铝镁等金属粉尘除尘系统未采用负压除尘方式;其他可燃性粉尘除尘系统采用正压吹送粉尘时,未采取火花探测消除等防范点燃源措施;
(6)铝镁等金属粉尘、木质粉尘的干式除尘系统未设置锁气卸灰装置的;
(7)除尘器、收尘仓等划分为20区的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电气设备不符合防爆要求的;
(8)粉碎、研磨、造粒等易产生机械点燃源的工艺设备前,未设置铁、石等杂物去除装置,或者木制品加工企业与砂光机连接的风管未设置火花探测消除装置的;
(9)遇湿自燃金属粉尘收集、堆放、储存场所未采取通风等防止氢气积聚措施,或者干式收集、堆放、储存场所未采取防水、防潮措施的;
(10)未落实粉尘清理制度,造成作业现场积尘严重的。
8.使用液氨制冷企业重点检查事项2条
(1)包装、分割、产品整理场所的空调系统采用氨直接蒸发制冷的;
(2)快速冻结装置未设置在单独的作业间内,或者快速冻结装置作业间内作业人员数量超过9人的。
9.存在中毒或窒息风险的有限空间作业企业重点检查事项5条
(1)未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审批,或者作业未执行“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要求的;
(2)未按照《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定》对有限空间进行辨识,或者是否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台账的;
(3)未在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
(4)未否按照《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定》配备监护人员或者监护人员是否按规定履行岗位职责;
(5)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是否按要求进行通风和气体检测。
(三)危险化学品重点监督检查事项
1.《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明确的危化企业重大事故隐患事项。
2.危险工艺及重大危险源自动化监测监控、安全仪表系统装配及投用情况,以及有毒、可燃气体检查报警装置投用情况等。
3.加油站依据《江西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加油站安全检查表〉的通知》,对照《加油站安全检查表》开展全方位检查。
(四)安全培训重点监督检查事项
具备从事安全培训工作所需要的基本条件、建立健全培训管理制度和专兼职教师配备、执行培训大纲、建立培训档案及培训全过程录像和培训保障情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