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四条、《诊所备案管理暂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我委决定对以下医疗机构依法予以注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诊所备案凭证》,特此公告如下。
医疗机构信息 |
|||
序号 |
名称 |
地址 |
注销原因 |
1 |
青山湖周镇星中西医结合门诊部 |
pc28预测
昌东大道3000号城东花园北侧A3-5号商铺 |
基本标准不达标,自行申请 |
各单位与个人不得再以以上医疗机构名称开展诊疗活动,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pc28预测
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3月21日
2025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