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人事变动,现将有关委领导分工调整通知如下:
党委书记、主任万长杏:主持委全面工作。
党委委员、副主任陶勇辉:协助委主任分管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项目推进、妇团、残联、老干部工作、宣传、档案管理、法制、统战、节能、人大政协提案办理,市政道路、园林绿化、路灯管养及行业指导方面的工作,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综治信访稳定工作负责。
具体分管:综合办、党建办、项目推进办、市政工程管理所、园林绿化管理所、绿道管理站。
党委委员、副主任刘进萍:协助委主任分管城市环境卫生工作,市容环卫设施建设以及行业指导、农村环境卫生、爱国卫生、村级卫生、垃圾广告办方面的工作。协助委主任协调“美丽南昌·幸福家园”市容环境指挥部办公室工作,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综治信访稳定工作负责。
具体分管:督查考核科、设施管理科、数字城管监督指挥中心、行政审批服务科、市容管理科。
党委委员、副主任荆晓军:协助委主任分管武装工作、建筑垃圾的管理、垃圾处置及征费、垃圾中转站管理、门前三包、治超治限、公路运输、运管执法方面的工作,牵头综治信访稳定工作,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综治信访稳定工作负责。
具体分管:固体废弃物管理科、市容管理服务中心、运管所、公路站。
党委委员、总工程师黄凌谦:协助委主任分管财务、安全生产、工会工作,协助陶勇辉副主任负责综合办、项目推进工作,对分管范围内的综治信访稳定工作负责。
具体分管:工会、财务审批科、燃气管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