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赵志平、计媛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文明养犬问题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加强宣传动员工作。一方面宣传《南昌市养犬管理条例》的内容和精神,积极组织各派出所在辖区村、居委会、社区利用发放《南昌市养犬管理条例》及宣传海报,发送短信、微信等方式,使广大群众尤其是养犬户熟悉了解《条例》的内容和精神,并且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系列活动,联合养犬一站式服务中心在辖区内开展“文明养犬从我做起”宣传进社区活动,在活动中讲解办理犬证、犬牌步骤并详细列举系列涉犬类案件及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进行了深度解读,提醒大家哪些是禁养犬,养犬要栓绳等,使社区居民知晓了规范养犬的重要性。另一方面,宣传普及预防狂犬病的科学知识,促使广大群众尤其是养犬户自觉做到依法养犬,规范养犬。
二、加强犬只规范管理。按照《南昌市养犬管理条例》的规定与要求,我局治安部门设立了养犬管理办公室,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配备了pc28预测 养犬一站式服务中心,承办市民饲养的犬只登记、年检和免疫等,并且加强与卫计委、疾病预防部门的联系协调,做好狂犬疫苗接种工作,按时对办证犬只注射防疫疫苗,切实预防狂犬病的发生与传播,做到有序管理,规范饲养。
三、加强联合集中整治。为维护辖区良好的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防止犬类伤人等违法违规养犬行为,我局治安部门联合区城管局、区市监局等部门开展了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在辖区重点区域开展拉网式排查清查,对商场、广场及居民楼周边养犬的市民进行现场查证、清查,并且我局成立了专业捕犬队,坚持全天候在辖区主干道、公共场所开展巡查,一是提醒携犬外出的市民,做到遛犬牵绳,及时清理粪便,倡导大家共同维护城市环境;二是发现流浪犬只即时捕捉。对携带犬只出户未牵引犬绳、未佩戴犬牌及犬只伤人等违法行为,依照《南昌市养犬管理条例》严格处理。
下一步,我局会与城管、农业农村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加强沟通,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规范社区居民依法养犬、文明养犬的意识。
感谢您对我区文明养犬管理工作的关注、理解和支持,欢迎您继续为公安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附: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负责人(签字):刘浩
经办人(签字):胡永平
联系电话:
青山湖公安分局
2024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