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区财政局切实履行职能,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对“三农”领域给予重点倾斜,当年发放种粮一次性补贴等348万元、安排农业农村发展专项资金等其他各类资金778万元,为乡村全面振兴,农业发展、农村稳定、农民增收提供了有力的财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