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党委书记陈娟:主持党委全面工作。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魏翔:主持政府全面工作,兼管审计工作。
镇党委副书记郭国富:协助党委书记处理日常工作;分管党群、政协、统战、党员教育管理、人事人才、老干部、红十字会工作。
分管党建办公室。
联系区政协、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老干局、区委统战部、区委党校、区工商联、区总工会、区侨联、区科协、区关工委、区红十字会。
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秦伟:分管政法综治、信访维稳、司法、机关事务管理、12345政府服务热线管理、政务与信息公开、项目推进工作。
分管党政办公室、社会治理办公室、司法所。
联系区委办、区政府办、区委政法委、区委信访局、区司法局、区机管中心、区社会治理综合指挥中心、区大数据中心、区档案馆、区项目办、区公安分局、区检察院、区法院。
镇人大主席团主席毕辉:主持人大主席团工作;分管人大、退役军人事务工作。
分管人大办、退役军人服务站。
联系区人大、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镇党委委员、宣传委员、统战委员郑华东:分管宣传、统战工作。
协管党建办公室。
联系区委宣传部、区委统战部、区融媒体中心、区侨联、区工商联、区委台办。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罗伟:分管纪律检查、监察工作。
分管纪委(监察办公室)。
联系区纪委、区监委、区委巡察办。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张晓:协助镇长处理日常工作;分管经济运行、财税财务、村级资产管理、发展改革、行政审批、物价、统计、安全生产、应急处置、营商环境、消防救援工作。
分管经济发展办公室、公共服务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
联系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统计局、区政数局、区审计局、区金融办、区税务局、区应急管理局、区营商环建局、区农业农村局(三资)、区资产经营公司、区供电公司、洪城水业、区消防救援大队。
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肖雯:分管组织、妇联、编制、团委、人事人才工作。
协管党建办公室、妇联、团委。
联系区委组织部、区党建综合服务中心、区妇联、团区委、区委编办、区人社局、区关工委。
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程剑鹰:分管人民武装、民兵预备役、开放型经济、投资促进、工业与信息化、商务(农贸市场)工作。
分管武装部、协管经济发展办公室。
联系区人武部、区商务局、区科工局,协助联系区发改委、区统计局、区工商联、区金融办、区营商环境局、区市监局。
人大副主席周宓:分管民政、残联、文化旅游、卫生健康、教育体育、爱国卫生、食品安全工作;协管红十字会、科协工作。
分管社会事务办公室。
联系区民政局、区教体局、区卫健委、区文化广电旅游局、区红十字会、区科协、区残联、区文旅公司、区市监局。
副镇长李新平:分管住房和城市建设、规划、土地、旧城改造、城市更新、人防、公共资源交易工作。
分管城市建设办公室。
联系区住建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投资集团。
副镇长吴振江:分管城市管理执法、文明创建、控违拆违、环境保护、交通安全工作。
分管城市管理办公室、行政执法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队)
联系区城管和执法局(区城市综合执法大队)、区农业农村局(除三资)、区创建办、区生态环境局、区更新办、区交警大队。
综治专职副主任余任华:负责综治、信访维稳工作;协管政法工作。
协管社会治理办公室。
协助联系区委政法委、区委信访局、区公安分局、区检察院、区法院。
司法所所长邓华龙:负责司法工作,协管政法、综治、信访维稳工作。
分管司法所;协管社会治理办公室。
协助联系区公安分局、区检察院、区法院、区委信访局、区司法局、律师事务所。
行政执法办公室主任(综合行政执法队)袁东:分管城市综合执法;协管城市综合管理、文明创建工作。
分管行政执法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队),协管城市管理办公室。
联系区城管和执法局(区城市综合执法大队)、区创建办。
公共服务办公室(便民服务中心)主任李翔:分管公共服务、行政审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协管协税护税工作。
分管公共服务办公室(便民服务中心)。
联系区政数局、区人社局、区医保局、区税务局。
镇副科级干部郭中林:负责组织建设。
协管党建办公室。
协助联系区委组织部。